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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吳青峰出庭爭著作權 首度與恩師林暐哲同台對峙 [打印本頁]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5-11 02:56 PM     標題: 吳青峰出庭爭著作權 首度與恩師林暐哲同台對峙

TVBS 報導
李昱菫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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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開庭略顯憔悴。 (圖/TVBS)

藝人吳青峰日前遭前經紀人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求償800萬元,民事部分,智財法院認為雙方合約已經在2018年底終止,青峰沒有侵害著作財產權或違約的情形,二審判林暐哲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刑事部分,今(11)日台北地院再度開庭,吳青峰和林暐哲皆出庭應訊,這也是師徒倆鬧出糾紛後,首度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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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提問吳青峰一概未答。(圖/TVBS)

吳青峰今早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搭車抵達台北地院,不過他從一下車,就都低著頭,看起來相當疲倦。當下有媒體提問「今天碰到林暐哲,有沒有話要特別對他說」、「上次情緒比較激動,這次有沒有準備好要說些什麼」,吳青峰都未回答就快步走上法庭。而在吳青峰抵達以前,前經紀人林暐哲就已經進到法院,似乎是刻意想要躲避鏡頭,比庭訊時間9點半,還要提早到場等待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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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青峰與恩師林暐哲當庭對峙。(圖/TVBS)

日前開庭時,蘇打綠前經紀人林暐哲認定,擁有蘇打綠多首歌曲著作權及商標權,因此吳青峰沒有獲得林暐哲同意,就唱「自己的歌」,包括在中國大陸湖南衛視、7-11高雄啤酒音樂節、澳門金夏遇見愛演唱會、師大附中、新北市貢寮2019國際海洋音樂祭、中國大陸四川成都潮音節,分別演唱「歌頌者」、「巴別塔慶典」、「太空」、「太空人」、「傷風」等歌曲,違反《著作權法》,檢察官也將吳青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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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搞不懂這到底是在告甚麼意思的!
著作權不是在著作人作品產生時,
就屬於著作人所有了嗎?
為甚麼這又變成經紀人擁有的?
是因為吳青峰有簽訂轉讓著作權的文件嗎?
另外有趣的是,
在維基百科中,
無論是查詢蘇打綠、吳青峰還是林暐哲的資料,
居然都沒有這場官司的訊息!
這是被河蟹了嗎?





作者: zogol    時間: 2021-5-11 04:00 PM

為了錢,該翻臉就不要客氣,啥交情都不重要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21-5-11 04:02 PM

以前關係很好沒差
但現在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當然不會客氣

作者: style0915    時間: 2021-5-12 12:22 AM

一切都跟錢有關  錢能解決目前遇到的問題啊
作者: jasonoh    時間: 2021-5-12 01:08 AM

我想應該是為了離開原公司而產生的報復心態吧...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1-5-12 08:01 AM

希望紛爭早點解決,好的音樂好的聲音不要因為這樣的事情讓我們無法欣賞.
作者: 天下第一站    時間: 2021-5-12 10:48 AM

利益前提下,沒有永遠的朋友,蔡依林以前也被前東家告過。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21-5-12 01:06 PM

關係已經很難回到從前
作者: 520i    時間: 2021-5-12 02:51 PM

授權期間從97年10月1日起到103年12月31日止,合約期限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提出反對,視同繼續有效自動延長1年。


作者: peter61509    時間: 2021-5-12 07:36 PM

2018年12月〈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民事判決書:「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21-5-12 07:40 PM

S.H.E 開個人演唱會...

也是因為怕會這樣 所以取消之前在老東家唱紅的歌曲...

避免糾紛...!!!
作者: kerolin1217    時間: 2021-5-12 10:59 PM

本帖最後由 kerolin1217 於 2021-5-12 11:00 PM 編輯

不都這樣嗎,捧紅一個人 包裝花了那麼多錢,說走就走,東家不玩你??
又不是慈善事業....
你創作不一定是你的
看當初條款怎麼簽阿
在經紀人眼裡 一棵搖錢樹就這樣沒了...

不打個官司 怎麼養老

作者: findmysugar    時間: 2021-5-13 11:52 AM

這件事也鬧得夠久了
不知何時才能落幕
慢慢看下去吧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5-13 11:54 AM

kerolin1217 發表於 2021-5-12 10:59 PM
不都這樣嗎,捧紅一個人 包裝花了那麼多錢,說走就走,東家不玩你??
又不是慈善事業....
你創作不一定是你 ...

蘇打綠被他砸錢捧紅的??
不太敢相信!
作者: kerolin1217    時間: 2021-5-13 12:23 PM

本帖最後由 kerolin1217 於 2021-5-13 12:27 PM 編輯
a0l0e0x0 發表於 2021-5-13 11:54 AM
蘇打綠被他砸錢捧紅的??
不太敢相信!
紅 不是說一句話就紅了 背後多少人在營運作業
不要像一些人一樣說風是雨
你沒人脈 沒資源 沒經紀人接洽 你在優秀連螢幕都上不了
難道人脈資源 不是砸錢?砸臉面砸出來的嗎? 這些不用三陪金錢開銷就會有嗎?
  
綜藝大哥一句話 你綜藝節目上不了

導演一句話 你電影界也跨不成

這位如果不像其他藝人開獨立個人工作室 或者經紀公司

估計之後也不會再出來了


作者: vespa568    時間: 2021-5-13 03:44 PM

合約到了要離開也是合情合理的!這樣人前人後一個模樣真的是要不得啊!著作權這部分本來就是創作者所有背後搞些小動作百明知道想要錢啊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5-13 04:26 PM

vespa568 發表於 2021-5-13 03:44 PM
合約到了要離開也是合情合理的!這樣人前人後一個模樣真的是要不得啊!著作權這部分本來就是創作者所有背後搞 ...

後來在下終於搞懂合約關係了!
蘇打綠把所有作品授權給林,
合約是到2014年,
但是合約到期前三個月如果沒有提出終止授權合約,
就自動續約一年!
而蘇打綠在2018年10月才提出終止授權合約,
依照林的說法,
沒有在三個月前提出所以自動續約一年,
也就是合約應該算到2019年年底!
所以蘇打綠在2019年3月時,
演唱了多首授權給林的歌曲,
因此被林告違反著作權法!
而林的要求是要蘇打綠的所有歌曲版權!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21-5-14 09:58 AM

我只能說,一切都是為了錢!
真的要白紙黑字,寫清楚比較好!
作者: han0713    時間: 2021-5-14 10:00 AM

這種被昔日戰友相對的感覺,
真的很不好受…
青峰加油!!!

作者: libra8866    時間: 2021-5-14 10:31 PM

講到錢就翻臉不認人了

作者: dddav    時間: 2021-5-16 05:52 AM

猛然一想,都聽不到經紀人方面的說法。非常好奇從他的觀點,可以講出甚麼樣的故事?
作者: e04su3xl3qi6    時間: 2021-5-16 10:30 AM

我認為要唱前知會通知一下,並得到允許才唱這樣才對,畢竟當初把權益給了別人,只是青峰不懂法律也不事前知會通知,進而導致觸法的狀況!!或許有時候事先通知就能避免如此局面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1-5-17 12:01 PM

e04su3xl3qi6 發表於 2021-5-16 10:30 AM
我認為要唱前知會通知一下,並得到允許才唱這樣才對,畢竟當初把權益給了別人,只是青峰不懂法律也不事前知 ...

問題出在雙方對於合約的認知!
以及林的態度問題!
青峰認為已經修改合約並終止了!
應該已經不適用三個月前自動續約的問題!
但林就是抓著自動續約的狀態!
此外,
如果林真的有心同意停止合約了!
還會依據這自動續約狀態要求賠償嗎?
還會在和解內容中要求要青峰的所有歌曲版權嗎?
重點還不是林的貪心!
作者: npcthe    時間: 2021-5-17 01:45 PM

重點還是版權歸屬的爭議吧
就像GEM 創作的歌曲版權不歸藝人所有 反而是經紀公司的
就像現在你開了一家創作公司 手下有個天才創作了很多優秀作品 假如事先定好版權歸於公司 那麼即使天才離職了 那些優秀作品的著作權也歸公司的 他想要使用也得公司允許授權 或者他能使用 但涉及利益交割就有其他限定...
這現世就這樣 一切以版權歸屬 估計是當初談得不清不楚的才有這種糾紛
作者: pilifred    時間: 2021-5-17 11:27 PM

唉 真的好慘 自己寫的歌變成不能唱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21-5-18 04:34 PM

反正我也不聽他們的歌隨便它們去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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